1月5日,河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全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(市、区)评定会,长垣市以综合得分91.67分的优异成绩位列全省第1名,成功创建河南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(市、区)。
近年来,长垣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,围绕深化信用数据治理、强化信息共享监管、创新城市用信服务、加大政务诚信建设等重点任务,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并取得了显著成效,形成了信用建设的“长垣经验”。先后出台各项工作方案33个,梳理信用承诺事项302个,推动信用监管重点领域25个,实施信用惠民应用12项;累计整合信用数据1200万余条,人均数据量达13.49条,实现了省信用信息目录的全覆盖;依法依规对1342个奖惩对象实施联合奖惩;对1710名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,作为考核、提拔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;在交通出行、文化旅游、图书借阅等12个领域,累计对1513个“红名单”主体实施惠民激励,营造起全民诚信、诚信有价的社会氛围。
2018年被评为“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”;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居县(市)第5名,其中企业满意度第1名,获得信贷第3名。2021年省信用平台观摩、“信易贷”观摩,均居直管县第1。
下一步,我市将以此次示范创建为契机,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,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。